目 录
第一部分 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第一条 依法行使对保护区的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
第二条 组织编制保护区保护规划,制定可持续发展计划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第三条 负责专项投资和基建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调查自然资源,组织环境检测,建立资源档案。
第五条 组织开展反盗猎斗争,拯救濒危物种。
第六条 制止非法采挖、捕捞活动,防止保护区生态恶化。
第七条 保护原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持生态平衡。
第八条 组织开展野生动物、野生植物、生物多样性和可可西里原始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科学研究。
第九条 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条 维护自然保护区无人区内社会治安;预防和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自然资源得到科学有效的保护。
第十一条 积极做好生态教育、旅游和多种经营活动,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增强自然保护区自我发展能力。
第十二条 对工作人员进行文化、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第十三条、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本级预算单位1个。本级单位年末人数46人,实际在职人员34人,(其中管理局20人,森林公安1 4人),退休人员9人,遗属3人。
第二部分 青海可可西里国际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6 年度收支总决算2408.09万元,收入总计2408.0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0%,主要原因为项目增加(北京援建项目)。
(一)收入总计2408.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35.77万元,为州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上年项目资金结转结余266.3万元。(可再生能源项目2.7万;公益林项目50万元;林业自然保护区项目30.9万元;湿地保护项目106.7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17.1万元;其他援建资金59万元。
3.其他收入506万元(保护站能力提升北京援建项目)
(二)支出总计1955.8万元。包括:
1. 基本支出类1018.5万元。农林水支出类949.27万元,行政运行949.2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商品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万元,主要用于管理局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50.3万元。项目支出类937.3万元,主要是公益林项目246.3万元,林业自然保护区23万元,,湿地保护106.7万元;动植物保护20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60.9万元。
2.其他支出(类)总计支出480.4万元。其他林业支出 125.4万主要用于(房屋维修站点建设)北京援建项目支出355万元主要用于(站点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
二、关于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00.8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86%,主要是保护区公益林和湿地项目资金支出及行政运行支出,比上年支出增加10%,主要是比上年度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6 年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拨款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949.27,占8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万元,占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0.3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949.2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2.3
万元、津贴补贴437.9万元、奖金7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45.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3.7 万元。其中:办公费15.2万元、印刷费3.8、手续费0.29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3.1万元、取暖费21万元、差旅费29.8万元、维修费1.00万元、培训费0.31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劳务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3万元、遗属生活补助3.08万元、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动植物保护油费及车辆维护费20万元、天然林保护建设23万元、公益林管护费246万元、湿地项目建设106.7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60.9万元主要用于巡山巡护工作开展、其他林业支出125.4万元主要用于房屋修缮及站点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6万元(申遗项目资源调查车辆进山大修),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
2、2016年增加购置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7.6万元,巡护车20辆(申遗项目资源调查车辆进山大修)。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兄弟单位交流学习、指导工作等工作的开展,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2万元,接待 3批次,接待8人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等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四)节能环保(类)支出:指用于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
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