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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17-00168
文 号:
青政〔2017〕82号
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7/12/26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聘任高存福同志为省政府参事的决定
青政〔2017〕8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参事聘任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聘任高存福同志为省政府参事,聘期3年。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