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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17-00168 文  号: 青政〔2017〕82号
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2017/12/26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聘任高存福同志为省政府参事的决定
青政〔2017〕8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参事聘任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聘任高存福同志为省政府参事,聘期3年。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