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加快推进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烯烃项目建设,促进煤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烯烃项目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黎明 副省长、省国资委主任
副组长:郭臻先 省政府副秘书长
姚 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省国资委副主任
韩 英 省金融办主任
莫重明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成 员:梁彦国 海西州副州长
于明臻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乔弘志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周 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许 淳 省科技厅副厅长
李积庆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刘寅秀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黄小赠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白宗科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贾海威 省金融办副主任
朱台青 省质监局副局长
王跃荣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李永平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
袁廷运 格尔木市副市长
董天仁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王 准 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副行长
曹大岭 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荣祥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江波 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常喜斌 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项目建设工作组和融资服务工作组。
综合组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姚琳同志兼任组长,梁彦国同志兼任副组长;项目建设工作组设在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莫重明同志兼任组长,乔弘志同志兼任副组长;融资服务工作组设在省金融办,韩英同志兼任组长,周平同志兼任副组长。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统筹决策项目推进重要事项,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综合组主要职责:督促各工作组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大协调力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工作组: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项目合作方的沟通衔接,协调推进洽谈合作等有关事宜。
(四)融资服务工作组:指导企业制定多元化融资方案,协调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资金支持。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