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十三五”文化与自然遗产地文物保护项目暨“十三五”藏区文物保护项目对接会》要求,保障“十三五”期间文物保护工作得到有效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州文物局牵头,认真做好玉树古墓群等7处国保项目建设单位。前期勘察、设计等相关费用以拖欠设计单位的方式解决,待项目资金落实后协调财政部门按照相关合同予以支付。
二、由各市县文化部门牵头,负责当头寺等9处省、县级项目建设单位。前期勘察、设计等相关费用以垫资和拖欠的方式解决,待项目资金落实后协调财政部门按照相关合同予以支付。
以上16处国保、省保及县保文物保护项目各建设部门务必于6月30日之前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和相关程序认真完成相关规划、方案、评估及可研性报告工作,各建设部门要及时与发改、宗教、城建等相关部门对接,避免项目重复投资。同时,项目资金使用要做到正确性、合理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联系人:葛立维 联系电话:18909760093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