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直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玉树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尕 桑 州政府副州长
副 组 长:多 杰 州政府副秘书长
才仁扎西 州农牧科技局局长
吕 增 录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代 洪 州公安局副局长
李 海 燕 州财政局副局长
才 扎 州农牧科技局副局长
尼玛才仁 州林业局副局长
尼玛仁青 州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马 弘 蕾 州妇联副主席
旦增巴毛 州档案管理局局长
李 万 业 州农牧科技局副调研员
才 扎 西 州经营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农牧科技局,才仁扎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研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大事项。2.研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3.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全力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全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运转综合保障服务工作。2.组织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情况。3.协调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4.督促有关部门、地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5.承办州政府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州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研究和督导工作职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州公安局:协调开展土地确权的县(市)公安部门,提供农村牧区人口户籍信息资料及查询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州财政局:协调落实工作经费,会同州农牧科技局督促各地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州国土资源局:协调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所需的基本农田等相关资料;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州农牧科技局: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协调联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导各县(市)开展业务宣传培训、入户调查、纠纷调处、公示审核、登记发证等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州林业局:协调提供农村集体林地的权属资料;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州政府法制办:承担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协助审查涉法事务;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州妇联:协调指导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维护,协助做好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调处;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州档案局:承担农村牧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