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017年全州政府法制培训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6月26日
2017年全州政府法制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州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现根据《2015-2019年全省政府法制培训工作规划》和《2017年法制培训工作计划》(青府法﹝2017﹞25号)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法制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即将下发的州委州政府《法制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培训范围
全州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州政府各部门,各市、县主管法制工作领导及法制办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领导和法制工作人员。
二、培训班次
(一)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
培训目的: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委省政府《实施方案》和州委州政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帮助相关人员领会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深刻内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能力。
培训内容:解读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和先进经验、有力措施;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难点重点,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及发展路径等。
(二)法制机构人员培训班
培训目的:通过系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以及法制工作各项业务工作的内容、要点、工作方法,研讨我州法治政府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帮助参训人员全面领会和掌握法制办工作的业务,有效提高工作的专业化能力,为我州经济发展新常态提供法治服务和保障。
培训内容:解读《纲要》及《实施方案》、政府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备案审查等业务工作所涉及的相关文件,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难点和重点,行政执法改革与执法人员能力建设等。
三、培训方式
州政府部门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部门分散培训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由州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分散培训由州直部门自行组织。
各市、县政府部门及各乡镇政府的培训由各市、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培训,州政府法制办可协助提供师资力量。
各市、县政府主管法制工作领导及法制办、州政府各部门培训人员由州政府法制办负责培训。
四、培训时间及人员
第一期 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
培训时间:8月底—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人员:各市、县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领导和州政府各部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第二期 法制机构人员培训班
培训时间: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人员:各市、县及州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人员。
各市、县分散培训务必于10月底前完成。培训时间与州政府法制办沟通,确定培训内容,明确培训地点。
五、培训地点
州直机关集中培训地点设在州委党校“玉树州干部法制
教育培训基地”。
六、相关要求
1. 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按此方案要求及时制定本市、县及本部门的培训方案,并报州政府法制办。同时要严格组织实施。
2. 州政府各部门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名单在培训前确定,并督促本单位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3. 参训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自觉遵守培训纪律。州政府各部门集中培训期间不安排食宿。
4. 本次培训的参加情况将作为各单位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市、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代吉拉毛 联系电话:8822420)